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光明校区
(原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)工会2026年
中秋、国庆双节教职工慰问品方案比选公告
为规范工会采购行为,保障职工权益,提高经费使用效率,我校工会(原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工会委员会)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中秋、国庆双节教职工慰问品供货商,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方案比选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遴选项目
节日慰问品供货服务,采购金额600元/人×137人=82200元(含传统节日慰问物资、职工福利物资等,具体品类以实际采购需求为准)。
二、供货商资格要求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,经营范围涵盖日用品、食品(预包装)等慰问品相关品类;
2.属于单店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连锁百货商店、超市或其官方大型网上超市,具备稳定的供货渠道和仓储配送能力;
3.信誉良好,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、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经营信用记录(需提供相关承诺函);
4.能够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,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,可配合完成物资验收、退换货等事宜;
5.同意本公告及学校工会采购相关规定,能够履行民主程序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。
三、比价方式及核心要求
1.本次遴选采用方案比选方式,择优确定供货商;
2.本次两节慰问品选用节日民生实用礼包,主要包含月饼、米、面、油、肉、蛋、奶、水果、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,品类贴合双节氛围、适配家庭日常使用,兼顾品质与实用性,满足教职工节日生活需求;
3.供货商需提供详细的报价方案(含批量折扣、配送费用等),确保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,且不高于当地同类产品平均价格;
4.慰问品质量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,包装完好、无破损变质,能够满足职工正常使用需求;
5.可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灵活的配送服务,确保物资按时、安全送达指定地点;
6.愿意配合学校工会履行民主程序,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采购监控小组的全程监督。
四、需提交的材料
1.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授权委托书(如有授权)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2.经营场所证明(如房产证、租赁合同等,需体现单店营业面积);
3.详细的供货品类清单、报价表(需写明具体品类,折扣政策等);
4.售后服务承诺(含配送时效、退换货流程、质量保障等);
5.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(加盖公章);
6.其他可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(如获奖证书、合作案例等,自愿提供);
7.盖章的纸质方案(一式三份)。
五、遴选流程
1.材料提交:有意向的供货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下午4时30分止,将纸质材料(一式三份,加盖公章)密封送达至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光明校区(原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)传达室,并在相应表格签字;
2.方案汇报:9月23日下午5:00,供货商入校向我校工会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方案汇报;
3.方案评审: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,结合报价、资质、服务、信誉等因素综合打分;
4.民主确认:评审结果经工会委员会过三分之二同意后,确定中选供货商;
5.结果公示:中选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及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采购合同。
六、联系方式
1.联系地址: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光明校区(原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);
2.联系人:林老师
3.联系电话:13314927959
七、其他说明
1.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,供货商自行承担参与过程中的一切费用;
2.提交材料需真实有效,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,取消参与资格并列入黑名单;
3.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光明校区(原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)所有,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工会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。
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光明校区
(原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)
2026年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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